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8-06-14浏览次数:1181

  

为了及时总结学生工作,沟通情况,研究问题,使辅导员工作更规范、更科学、更有成效,特建立辅导员工作例会制度。

一、例会由学工办主任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、全体辅导员参加。根据需要,邀请总支书记、院长参加。

二、学工办主任或院主管领导要通过例会,及时向辅导员传达学校、学院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。

三、辅导员要将所负责的工作例会时作简要汇报。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,辅导员要首先提出个人的意见,与会同志对这些情况和问题,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,共同商议解决的办法。

四、在与会同志认真研讨的基础上,学工办主任或主管领导对有关工作和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处理办法,最后形成会议决议。辅导员要按决议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。

五、每次例会要明确下一周的主要工作,使辅导员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。

六、例会定为每周校学工部例会后召开,遇特殊情况,可随时组织召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