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落实2016~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任务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3-21浏览次数:610

2016~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的审核、确认及异动手续的办理均已经完成,现进入落实开课任务阶段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:

1.直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《2016~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》(以下简称《开课任务书》),具体操作流程为:

进入理论环节→统计报表→开课任务书→选择开课任务书(格式1)

2.落实2016~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开课任务的安排工作,认真完成《开课任务书》的填写。

二、填写《开课任务书》时需注意:

1.确定任课教师:将教师姓名填写到“讲课教师”栏。

按照评估,教授、副教授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不低于95%。各学院尽量要安排教授、副教授为本科生,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。如无专业课、通识必修课教学任务,须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。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实际情况填写教授、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(附件1)。

2.各学院应严格控制校外外聘教师数量,在本院师资能胜任教学任务情况下不得外聘教师。如确需外聘,须对外聘教师的学历、教学实际能力、教学资历进行严格审查。

3.确定教学周次:如“1-17”周、“5-18”周、“单周”、“双周”、“1-9周”等。

4.确定教室类型:

多媒体教室:如需多媒体教室的请在《开课任务书(格式1)》“需多媒体(或语音室)申请”栏填写“多媒体”;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课程的特点和班级数分配多媒体教室。

机房:如需使用机房的请在“备注”栏填写“机房”。请各学院根据《开课任务书(格式1)》单独筛选出需使用机房的课程,填写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》(附件2),由教务处审核后在排课时根据情况分配机房和时间段。教务处将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“学时分配”的“实验实训”学时安排上机,如实际需求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不相符合,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,由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随《开课任务书(格式1)》及《清单》一起送教务处审批,并在《清单》“备注”栏注明“特殊申请”。需指定特定机房的院系专业课应在落实教学任务时提出申请,在《开课任务书(格式1)》及《清单》“备注”栏填写具体的机房号。原则上,在正常教学时间内,优先安排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上机学时。

5. 满足条件拟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,须在《开课任务书(格式1)》“备注”栏注明“双语”。同时,须填写《双语教学申请审批表》,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。

6.各学院教学秘书须于5月23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纸质《开课任务书(格式1)》、《教授、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》、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》《双语教学申请审批表》交教务处教学科,纸质版还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教务处会将机房使用情况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学院。请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将专业课《开课任务书》在系统录入完毕。

附件1:《教授、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一览表》

附件2:《申请使用机房课程清单》

附件3:《双语教学申请审批表》